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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1 11:46:42  浏览次数:


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21621日在武汉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一号教学楼前集合(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鄂公综函〔2013〕13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要求,所有考生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报到时须出示本人健康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体检信息表和二寸登记照2张,以及考生防疫信息表。其中,体检信息表见附件2,由本人打印(A4型纸张)后填写、签字并贴上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登记照片,集合时交工作人员审核。考生防疫信息表(附件3),由本人打印(A4型纸张)后填写签字,进入医院时交人脸识别工作人员。考前28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体检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二)体检前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三)体检前天晚上20:00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四)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五)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七)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九)处在妊娠期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待其妊娠结束后补测体能,体能补测合格的参加体检;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十)体检费500元(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不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体检公告发布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如有疑问,考生可向湖北省司法厅、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咨询,联系电话:027-87238541、027-83214207

 

附件:1.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信息表

          3.考生防疫信息表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6月10日

 

附件2: 

        考生体检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婚姻状况


籍 贯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职 业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报考职位


身份证号


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

(在每一项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无”,如故意隐瞒,后果自负)

病名

治愈时间

病名

治愈时间

高血压病




糖尿病




冠心病




甲亢




风心病




贫血




先心病




癫痫




心肌病




精神病




支气管扩张




神经官能症




支气管哮喘




吸毒史




肺气肿




急慢性肝炎




消化性溃疡




结核病




肝硬化




性传播疾病




胰腺疾病




恶性肿瘤




急慢性肾炎




手术史




肾功能不全




严重外伤史




结缔组织病




其他




备 注:


               受检者签字: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考生防疫信息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院系/专业


手机


电子邮箱


体检前28天内途径或停留城市


体检前28天内是否在国境外停留

□是□否

体检前28天内是否曾经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停留

□是□否

体检前28天内是否接触过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患者

□是□否

体检前28天内是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

□是□否

考生本人承诺:本人提供体检前28日有关情况真实、准确、有

,若有隐瞒自愿承担有关后果。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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