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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20:08:05  浏览次数:

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

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见附件《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及分组

面试时间为2021529日,上午900开始,全天封闭

三、面试地点

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汤逊湖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天环路10号),乘车路线:轨道交通2号线秀湖站、公交732、733路汤逊湖北路龙嘴站、912、915路大学园路南泥湾站、903路大学园路长城园二路站下,前行约900米即到

四、面试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7:4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到达面试地点,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进入候考室候考。上午8:5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查验相关证件后,经过两轮抽签决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考生面试考场及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所携带通讯工具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退还。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家长、亲友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考生违反纪律,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能测评合格人选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是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六)所有进入考试区域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温测量。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其中,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37.3℃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采取防控措施。

    

   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27-87238541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27-83214207

 

附件:《湖北省2021年度面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司法厅

                                2021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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