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与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按照《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我中心拟于近期开展 2018-2019学年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申报与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因需设岗、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培养锻炼学生能力、困难生优先上岗的原则,认真填报设岗原因及要求,明确岗位职责,我中心将对本次各单位所申报的岗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二、岗位招聘
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具体申报情况,结合岗位自身要求,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对其进行面试后,确定岗位最终录用名单。坚决杜绝用工单位借学生助学之名替代校内职工的本职工作。
三、日常管理
各用人单位切实做好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向上岗学生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做好考勤登记,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月报酬挂钩。工作不负责任、能力不能胜任或未通过考核者,用人单位有权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人对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日常管理及考勤记录情况做不定期复核。
四、岗位要求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勤工助学学生管理,组织被录用学生进行岗前培训与安全教育,告知报到上岗时间,以确保学生顺利、有序报到上岗。
五、录用时间
本次被录用学生的上岗有效期为:2018年09月01日―2019年06月30日。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本次勤工助学的岗位申报与招聘录用工作,并于 10月 10 日前将《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7日